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王福州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9-05 918阅读 0评论

  9月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博音讯,日前,我国艺术研究院原副院长、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维护中心原主任王福州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铁岭市督查委员会查询完结,移交检察机关审查申述。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统辖,由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子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申述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福州享有的诉讼权力,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定见。铁岭市人民检察院申述指控:被告人王福州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便当及职权或许位置构成的便当条件,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修改:刘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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