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928万3年没还完可申请革除 深圳首例夫妻破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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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郭某某、李某某配偶做出了破产宣告裁决,这是该法院首例触及夫妻两边的个人破产事例。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第八十四条,这对配偶达到了宣告破产的规范。

破产宣告不仅是个人破产清算的必经程序,也标志着债款人免责调查期的发动。郭某某与李某某在调查期完毕后,可请求革除剩下债款,其请求需经法院依法审阅决议。

郭某配偶自1998年起在深圳罗湖运营一家毛巾店,不幸于2009年遭受火灾,导致约150万元货品丢失,后续的索赔尽力未果,店肆随之歇业。2012年他们测验重启生意,但因运营不善继续亏本,至2023年累积债款高达928万余元,迫使店肆封闭并刊出。

2024年,两人向法院请求个人破产清算,取得深圳中院受理,并指定了律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管理人查询承认,郭某配偶现在日子窘迫,首要依托李某某的菲薄退休金保持,家庭状况特别,包含一名智障儿子和一名在读大学生需求抚育。他们的产业首要是一处房产,其他财物有限。管理人确定,两人的状况契合个人破产条件,无产业搬运或躲避债款行为。

法院据此裁决郭某某、李某某破产,并将处理其房产以清偿债款。在接下来的三年调查期内,两人需恪守相关行为约束,部分收入将用于日子必需,超出部分则用于债款清偿。调查期满后,可请求剩下债款革除,是否同意由法院终究裁决。

针对个人破产或许成为逃废债手法的忧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出,《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法令》规划有严厉的防范措施,如诚信责任、信息揭露等,并着重实践事例展现了有用阻挠逃废债妄图的机制。一起,法院着重在处理个人破产案子时,会统筹各方利益,保证决议计划的合理性和公正性。例如,关于仍有高消费并要求减免利息的个人破产请求,法院并未予以支撑,表现了审慎平衡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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