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致骑车人被碾压身亡获刑 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09-05 101阅读 0评论

周某在上海市普陀区武威路、红棉路路口违背交通规则,闯红灯穿越马路,不幸与骑行电动车的林某相撞,导致林某倒地并被随后的轿车碾压。事端产生后,周某挑选逃离现场,而林某虽被紧迫送医,仍于当天不治身亡。这一悲剧性的交通事端案子,近期由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

行人闯红灯致骑车人被碾压身亡获刑 交通安全警钟长鸣

据法院通报,该事情产生在2024年5月的一个清晨,周某在人行横道上违法通行时与林某产生磕碰,林某随即倒在迎面而来的机动车道上,正好赶上绿灯放行,刘某所驾驭的小客车虽企图躲避,但仍未能防止碾压事端。周某在变成事端后逃离,后经警方告诉,自行投案并率直了整个事情进程。

根据路途交通事端职责确定,周某因闯红灯需承担首要职责,而林某因超速驾驭电动车分管非必须职责,刘某则在事端中无责。法院审理以为,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且其逃逸情节加剧了处分根据,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判定成果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审理此案的薛依斯法官着重,交通肇事罪不特定于任何一类交通参与者,不论是机动车驾驭员、非机动车使用者仍是行人,只需违背交通规则导致严重后果,都将面临法令的严惩。薛依斯法官还指出,行人虽常被视为交通中的弱势群体,但这并不意味着能够无视交规,如因违规导致严重后果,相同要面临法令职责。此事例中,周某的行为便是对这一准则的警示。

此外,薛依斯法官提示大众,除闯红灯外,“疏忽大意”也是引发交通事端的常见原因,例如不察路况忽然开车门导致的“开门杀”事端,也或许构成刑事犯罪,提示一切交通参与者必须时间保持警惕,恪守交通规则,一起保护安全的路途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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