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审计大学原党委书记王家新获刑 贪污受贿共判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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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来对南京审计大学前党委书记王家新的贪婪、纳贿案子进行了揭露宣判。王家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需交纳罚金人民币二百四十万元。判定详细为:因贪婪罪获刑三年六个月,罚款二十万元;因纳贿罪被判十一年六个月,罚款二百二十万元;两罪并罚决议了终究刑期。

法院审理提醒,2005至2013年间,王家新使用本身职务之便,指示别人采纳虚伪列支手法,共套取公款超越90万元。此外,从2002年至2017年,他为别人在招生、协作办学、工程承揽、人事调集、职务晋升等多个范畴供给协助,收纳贿赂折合人民币总计约2280万元。案发后,王家新对其贪婪、纳贿行为供认不讳,其间包括监察机关未把握的大都犯罪事实。现在,一切涉案资产已被监察机关扣押。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王家新的行为已触犯贪婪罪和纳贿罪。考虑到王家新率直犯罪事实,全额退赃,并表明认罪悔罪,法院决议对其从轻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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