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旧电梯替换可申请应急支取住所专项修理资金

09-10 590阅读 0评论

观念网讯:9月9日,北京市住建委等三部分印发《住所老旧电梯应急替换程序指引》。关于投入运用超20年、装备水平低、运转故障率高、电梯定期检验陈述不合格的住所老旧电梯,可由物业、业委会(物管会)、业主请求应急支取住所专项修理资金替换电梯。

《指引》清晰,需求应急替换老旧电梯时,应首先由相关请求人提出运用主张书;构成主张书后,请求人应将住所专项修理资金运用主张等材料事前奉告业主,公告期应不少于7日,并同步抄告属地居(村)民委员会、大街(城镇)和区相关部分;待公告期满,请求人编制住所专项修理资金运用计划并公示,计划应包含工程称号、修理内容、预算费用、分摊规模、施工单位选定等内容;在安排比选环节,请求人应安排施工单位比选,成果公示应不少于7日。

别的,请求拨付首款方面,请求人需持相关材料向区房子行政主管部分提出拨付首款请求。区房子行政主管部分在接到请求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阅或存案。审阅或存案通往后,市住宅资金办理中心各区办理部或专户办理银行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结资金付出手续。

竣工检验后,请求人可持电梯检验单等材料向区房子行政主管部分请求付出尾款。请求人还应将电梯替换工程总额、业主分摊明细、工程检验单等材料,在替换电梯地点单元门内明显方位向业主奉告,公告期不少于7日。

本文源自:观念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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