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要点惩治对企业施行的敲诈勒索等违法

09-13 615阅读 0评论

最高检:要点惩治对企业施行的敲诈勒索等违法

9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使用网络暴力侵略企业合法权益的信息。经济违法检察厅副厅长张建忠指出,一些不法分子在网络上传达触及企业的虚伪信息,以此来要挟企业并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严峻侵害了企业的权益,破坏了市场秩序,并不利于杰出的营商环境构建。现在,这类网暴企业案子展现出几个特色:

首要,有人假借“言论监督”的名义,使用企业对负面言论的敏感性,散播不实信息,并借此向企业讨取所谓的“封口费”。其次,部分违法者采纳假造维权或成心引发抵触的方法,对企业进行敲诈或欺诈。再者,违法活动出现团伙化、产业化特征,通过多渠道运营账号,构成从内容制作到发布的完好链条。最终,“网络水军”的参加加重了涉企网络流言的传达速度和影响规模。

面临网络暴力,张建忠主张企业坚持镇定,采纳合法途径保护本身权益:保存相关依据,依据状况向网络渠道告发要求处理不妥信息,并在必要时向执法机关报案。他着重,检察机关将继续遵循中心决议计划,严厉冲击网络暴力对企业的损伤,强化网络法治,优化营商环境。

为了完成这一方针,检察机关将要点冲击触及网络诽谤、敲诈企业的违法行为,以及与“网络水军”相关的违法活动,并拟定办案辅导以统一标准。一起,加强跨部门协作,深挖违法背面的产业链,一起促进网络环境的综合治理。此外,加大普法力度,提高大众的法律意识,营建杰出的法治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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